中学生法制教育征文范文|让法律护航青少年成长

篇1

法律是人们捍卫自身权益的重要武器,规范自身行为的标尺,在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然而,在全民法治意识普遍提高的进程中,我们未成年人却常常缺席。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曾和周遭的大部分同学一样,对法律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认为自己作为未成年人,只需要按部就班地管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就可以避免与违法犯罪搭上关系,一度甚至还认为,未成年人即使违法犯罪也无需像成年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但随着近年来普法宣传的深入推进,以及自己对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的了解,我逐渐改变了原有的幼稚想法。据了解,2022年无为共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人,同比上升约30%,而在我所了解的各类案例中,青少年既有可能是加害者,也有可能是无辜的受害者,极有可能在不法分子或同伴的诱导下,在不经意间违法甚至犯罪!应该说,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仍然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那么作为未成年人,没有能力直接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我们应该如何预防违法犯罪、更好地保护自己呢?首先,要学习了解法律,要意识到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时刻保持警惕和清醒。这是我从同学口中听到的一个真实案例:小李是一名中学生,一天,他在校外结识了陈某与其他伙伴,几个人经常在一起玩耍。后来陈某与其他人常在夜晚将小李从家中叫出,以一些借口诱骗小李为他们的偷盗行为望风,而李某对这些“朋友”的违法行为完全不知情,还认为是朋友间的互相帮助。后来几人在一次行窃过程被警方一举抓获。李某很无辜,但却因为是共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个案例让我触动很大,没想到还会有这么不道德的“朋友”,更没想到一个友善的举动,却会让人在无意中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所以,一定要擦亮双眼,远离有不良行为的同伴。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学习,增强法治理念和防范意识,不能像小李一样,不知不觉就触碰了法律红线,做出悔恨终身的事。

其次,作为青少年,应在父母与学校帮助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知道什么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既是对他人、更是对自己负责。小朱是一名寄宿生,因在体育课时与同学发生口角而用水果刀将其扎伤,后因故意伤害其他未成年人被法院判刑。经调查,小朱因从小缺乏家庭的关爱和正确的引导,个性比较偏激,存在暴力倾向,在学校也不愿好好学习、接受老师和同学的帮助,树立正确价值观,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虽然小朱的问题也有他的家庭和成长经历的因素,但积极寻求并接受正确的教育引导,才能帮助我们摆脱困境、健康成长。

最后,作为身心发育尚未完全的未成年人,我们很难只身与侵害我们权益的不法分子作斗争。倘若不幸成为受害者,要及时寻求老师与同学的帮助。同时我们应坚信,作为受害者,本身并无罪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勇于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而不是质疑否定自己,否则便是给了不法分子脱罪与再犯的机会。坚决摒弃各种混淆视听的“受害者有罪论”,法律要惩处的只有不法分子。这样,才有助于形成全民尊法守法的氛围和习惯。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与坚定捍卫者,为全面依法治国注入更多活力和正能量!

篇2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一个国家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有法律,才能以理性的方式将社会文明推向进步。如果说法治是治国安邦的阶梯,那么法律就是法治的基石。国家以法律为先,法律以遵循为要,能遵循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

在历史的长河中,法律是最大的掌权者,掌握着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命脉。什么样的法律,造就什么样的国家和社会。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弱则国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君不见春秋战国秦国商鞅变法,使其富国强兵一统六国;君不见无数仁人志士全盘移植西方法治模式归根失败,封建社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苦难依旧;君可见新中国在马克思主义的启蒙和党的领导下,一步步贯穿法治新建设,谱写人类法制新篇章。法律,是一切事物正常运行,有机统一的根本;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繁荣发展,公民幸福安康的保障;是历史中照亮人类前行的生生不息的火光。

“法律者,我所制定之,以保护我自由;而亦以钳制我自由者也。”

 无论是商鞅黥刑施于太子师,还是当今人民法院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按照律法的描绘严格照仿,以身践行着既定的条例:“神圣公约不可违背”。也用行动向所有人诠释着那些条文公规一刻未曾被掩埋在历史长河中的原因:它们自诞生日起便矗立在长河中,标志着,象征着,代表着,我是国家和社会的基石,我会以时代最高法典的名义,竭诚捍卫你一切应有权利。

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民心的万簇之火,令法律百炼成钢。即使将它投入蓄势爆发的火山中,在岩浆的浪尖上,也有烧不完的余烬。

法律社会之诞生,意味着法律教育之诞生。

在数不清的听堂活动和听不完的社会的宣传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被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全民守法观念日渐增强。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我们在火热狂歌中跟着灵魂走出一条道路来,对着法律矢志不渝,始终如一!

篇3

说到法律,我们总会下意识地觉得陌生和遥远。事实上,身为未成年的我们也时刻被法律保护着,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也越发重视起未成年人的安全,并不断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对我们加以保护,学校也积极响应着政策的号召,配合相关司法机关带领我们深入了解法律知识。

一个偶然,我幸运地成为了参观检察院和法院的成员之一,我为获得这样特殊的机会而感到成分激动。下午,怀着一颗崇敬的心情,我们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走出校门,前往目的地。同学们两两结伴,热烈地讨论着事先储备好的法律知识,眉眼间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与对此次参观的无限憧憬。路上,微风轻拂,阳光从枝叶隙中泻下,化作金色的地标,指示着前进的道路,偶见三两路人悠闲地散步,交警叔叔在岗位上站得笔直,指挥着来往的车辆,人们自得其乐,四下一片祥和。

没走多久,便来到参观第一站—检察院,早有穿着检察制服的解说人员站在门口耐心等待,还未走近,她们便微笑着迎了上来不,带领我们迈入检察院内的参观场所。这一瞬间,好像一道无形的屏障,将同学们的嘻哈声过滤在门外,正式跨入大门的那一刻起,大家收起笑脸,满是严肃,自觉排起整齐的队伍,跟随解说员的步伐来到“未检工作室”,走廊两边张贴着一块块知识面板,按照时间的顺序,向我们展示法律与人生各阶段的相互关系。大厅里侧还单独设置两个房间,专门科普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在解说员的详细解析下,我们了解到了许多有用的法律常识,跟着解说的节奏,同学们也逐渐活跃了起来,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互动答题和视频介绍也只是“开味菜”,VR模拟才是正餐,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令大家乐此不彼,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法律的殿堂和知识的海洋。为了激发我们参观学习的兴趣,检察同志确实付出很多。指针滴答间,我们学习的同时也收获了众多欢笑,度过了难忘的一段美好时光。

参观完检察院,我们随即步行至法院,法院高大的石拱门立在人行道内侧,正上方的国徽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夺目的光芒,气势威严而庄重,同学们井然有序地进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前穿梭着零散的人群,忙碌的身影,焦急的脸形无不透视着他们内在的愁虑心情,以及他们对法治的坚信与对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执着,中心窗口上方一行醒目的红字—为人民服务,似乎在注视着大厅服务人员,更像是一盏灯,照亮来往的人们。接下来是参观法庭,同学们怀揣喜悦,各自奔向模拟角色,我因行动迟缓,留给我的只是“被告席”,座在那里,我环视四周,厚重的压迫感向我袭来,正前方是高大的审判席,代表着公平与正义,从上至下呈梯子状,被告席处于 “洼地”。身临其境方知自由的重要,也更加明白遵纪守法的必要。

很快,我们的参观行程结束,行走在归校的途中,看着被阳光拉长的影子,我思绪万千,参观的情景不时浮现在脑海深处,作为新时代少年,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德智体育美全面发展,做新时代依法治国模范者和践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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