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调查研究|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 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

调查研究是党的传家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率先垂范,为做好调查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作出了示范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想出来的点子、举措、方案符合实际情况”;“调查研究要注重实效,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成为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

今天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关于研究部署大兴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精神。对于人大工作而言,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是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过程,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的过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人大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一、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环节

人大要担负起有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职责,必须要加强调查研究,避免知情浮于表面,履职与实际脱节。人大调查研究一般是围绕“一府一委两院”履职中“群众反映强烈、法规执行薄弱、工作推进不畅”的重大问题展开的,这些问题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调查研究要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正确的调研方向,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讲政治和党的大政方针、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调查研究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代表工作等,深入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组织引导代表深入一线,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心声,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合法性、科学性,同时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处理日常重要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

人大调查研究的实质,就是向群众求教问计。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主要是开展调研视察、建言献策,这既是履行职责、反映社意民情的法定要求,也是掌握民情民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我们既要牵头大兴调查研究,又要鼓励代表深入群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通过人大渠道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意见。一要建好管好用好人大代表工作室(站)。通过进“站点”接待选民、上门入户访民情等方式,把调查研究延伸到田间地头、基层一线、选区社区、民生实事项目现场等,让调查研究充满“泥土味”,让人大工作充满“民情味”,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进人民土壤,充分发挥“站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切实打造人大代表履职的“加油站”、民智转化的“议事站”、为民办事的“连心站”,使之成为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落点。二要支持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有序开展人大代表跨原选举单位、在本级行政区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座谈、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跟踪督办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三要发挥代表履职平台联系群众的效用。推动人大代表运用代表履职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线上线下联系群众,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方式。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应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年至少进入所在代表工作室(站)联系一次人民群众。

三、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身入’更要‘心至’。”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问题,必须务求“深、实、细、准、效”,既要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所以,能不能发现“真问题”、找到“真办法”,是衡量调查研究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防止一得自矜、以偏概全。一要加强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代表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为制定修改法规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落实立法项目论证、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等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常委会审议的重要法规草案向市级全体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专业性的法规草案向专业领域代表征求意见。二要加强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监督研究事项工作机制,支持代表现场提问,提高代表的参与度。三要加强代表对各工委工作的参与。各工委开展立法、监督、调研、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时,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代表参与,提高代表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要建立代表意见处理反馈机制。认真研究整理代表联系群众时反映出的意见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或者向有关机关反映,支持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推动解决人大代表通过联系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发挥代表在调查研究中的作用,才能有效推进调查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四、坚持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

成果转化是人大调研工作的根本目的,如果调研成果得不到转化,不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那调研就是纸上谈兵。一是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能够按照相应程序报告市委,为市委决策和有关工作提供参考,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奠定基础;二是调查研究中发现需要制定和修订的法规,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法规草案、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依据;三是调查研究中了解到的群众急难愁盼,前移服务关口,引导代表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地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并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从“有来有往”向“常来常往”转变,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真正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四是调查研究中群众提出的工作改进措施,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以强有力的监督问效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好法律责任、工作责任,真正做好调查研究的“后半篇”文章,让调研成果从“纸上”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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